新京报讯 4月3日, 中国足球协会官网发布《关于对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》, 针对此前北京国安未按规定时间离开球队休息室进入比赛场地、导致比赛开球时间延误一事, 作出处罚人民币4万元的决定。
处罚决定称, 3月30日, 中超联赛第三轮第18场, 武汉三镇与北京国安的比赛在武汉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。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、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, 北京国安按规定时间离开球队休息室进入比赛场地, 导致比赛开球时间延误, 影响了 正常的竞赛运行秩序。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依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作出处罚, 对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罚款人民币4万元。
编辑 吴冬妮
校对 李立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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